零擔貨物運輸是指托運一批次貨物數量較少時,裝不足或者占用一節貨車車皮(或一輛運輸汽車)進行運輸在經濟上不合算,而由運輸部門安排和其他托運貨物拼裝后進行運輸。運輸部門按托運貨物的噸公里數和運價率計費。
辦理條件
(一)辦理零擔貨物運輸的條件
凡不夠整車運輸條件的貨物,可按零擔貨物托運。零擔貨物一件體積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但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時,則不受此最小體積限制。零擔貨物每批件數不得超過300件。
下列貨物不得按零擔貨物托運:
1. 需要冷藏加溫運輸的貨物;
2.規定限按整車辦理的貨物(裝入鐵路批準使用爆炸品保險箱運輸的除外);
3.易于污染其他貨物的污穢品(經過衛生處理不致污穢其他貨物的除外);
4. 密封;
5.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
6.未裝入容器的活動物(鐵路局管內零擔運輸辦法允許者除外);
7.一件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貨物(發站認為不致影響中轉站或到站卸車作業者除外)。零擔貨物一般在公共作業場所組織運輸,專用線、專用鐵路內組織直達整裝零擔,須與鐵路分局協商并簽訂運輸協議后辦理。
個人物品
(二)個人托運物品
個人托運物品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的規定辦理。個人托運物品中禁止夾帶金銀珠寶、文物字畫與貴重物品、有價證券、貨幣憑證和危險貨物。
個人托運的物品除按規定栓掛貨簽、涂寫與貨簽相同的標記外,還須在有包裝的件內放入寫有與貨物運單記載一致的到站、收貨人名稱地址的字條。
凡一批貨物的重量、性質、體積、形狀需要以1輛或1輛以上貨車裝運的,均按整車條件運輸。托運人托運同一到站的貨物數量不足1車而又不能按零擔辦理時,要求將同一線路上2個或最多不超過3個到站的貨物臺裝一車時,按整車分卸辦理。貨車裝車或卸車地點不在公共裝卸場所,而在相鄰的兩個車站站界間的鐵路沿線時稱為途中作業。裝車和卸車地點不跨及兩個車站或不越過裝車地點車站的站界,這種運輸稱為站界內搬運。整車分卸和途中作業只限按整車托運的貨物。危險貨物不辦理站界內搬運和途中作業。
件數、重量承運條件、貨車載重量
1.整車貨物按件數、重量承運,但下列貨物不計算件數,只按重量承運;
(1)散堆裝貨物;
(2)成件貨物規格相同(相同規格在3種以內,視為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2000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00件。
有些貨物,如日用百貨、文具、電視機、面粉、醫療器械、玻璃儀器等每件平均在10公斤以上,托運人應按件數點交給車站,承運人應按件數的重量承運。如果這類貨物和其他貨物一批托運時,則按前款規定的條件辦理。
2.貨車的裝載量不能超過貨車的容許載重量。貨車的容許載量為:
(1)貨車的標記載重量;
(2)貨物凈重加上包裝及防護物重量后或機械裝載不易計件貨物減噸困難時,多出的重量按貨車標記載重量允許多裝2%;
(3)部分貨車允許增載量
一一標重為50噸的貨車不分車種可增載3噸(即6%);
一—標重為60噸的C61、C62A型的敞車,可增載2噸;
一—標重為60噸的平車,裝載軍運物資時可增載6噸(即10%);